谁泄密-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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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春财有了偷配的钥匙,作案方便多了。他利用节假日和夜晚多次潜入部队营区,用偷配的钥匙打开综合办公室的门,窃取、拍照军队文件资料54份,其中机密级10份,秘密级33份。
内部文件11份,还窃取军队文件汇编1本。在陈春财的作案过程中,林玉芹是其得力助手,不仅将要提供给台湾间谍组织的文件资料进行登记等,还紧密地配合陈的间谍活动。
制造谎言,换取美元
陈春财为了赚更多的钱,除搜集情报外,还借发展组织的名义,向台湾间谍组织提供了部队有关人员的情况,索要活动经费。台湾间谍组织要求他提供所发展人员的证件,陈春财就谎称买软卧票需要工作证,分别骗取了部队四名军人的工作证,拿到×省某市一照相馆进行翻拍,又找做证件的人进行技术处理。然后,让林玉芹以其中一个人的口气写了一封信,内容大概是:“牛先生,未曾谋面,托小陈带来的500元钱我已收到,您所谈的事情我尽最大努力办。”又找邮局门前代写书信的人,以其中另一个人的口气写了一封信:“你所谈的事,恕我不能相助,但作为朋友,可以相交。因工作、职责所限,请原谅。你托小陈带来的200元钱已收到,谢谢!‘’将两封信和证件照片送往台湾马祖,换取美元。
陈春财平时喜欢去书摊、报亭,发现有价值的文章,回来后就摘录、打印,送往台湾。1997年的一天,他在报纸上看到一个有关A市私刻公章泛滥的报道。他想,台湾间谍让我搞文件,我一时搞不到,何不利用公章想办法呢?当时他在西苑公司任副总经理,于是就借口家里有事,请了几天假,径直来到A市。
在地摊上找到一个南方人私刻了空军军代局、二炮工程学院政治部、总后政治部、公安部、×X省公安厅等印章,又在×省某市刻了收发章、人名章、绝密、机密、秘密等印章。后用私刻的印章伪造军队文件,送往台湾马祖赚钱。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陈春财、林玉芹从事间谍活动,手段用尽。他们曾多次前往沿海,与台湾间谍组织接头,乘坐渔船往返金门、马祖;他们利用电信局国际长途、公用电话亭、高级饭店的电话及手机、传呼与台湾“老板”联系,他们还让女儿找同学抄写寄给台湾的信件;他们还试图用收听敌台、上互联网等手段与间谍组织联络,互通情报。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正当陈春财、林玉芹为他们的金钱美梦一步步得到实现而高兴的时候,他们的犯罪事实早已被我公安机关、安全机关掌握得一清二楚。2002年初,陈春财、林玉芹被逮捕归案,他们的金钱美梦也被打碎了。
陈春财、林玉芹从1996年至2002年,先后窃取我公安机关文件资料9份,私订内参480余本,偷配钥匙lO把,窃取部队文件资料60余份,拍摄文件资料胶卷20余卷,私刻印章19枚,19次直接或间接向台湾间谍组织传送所搜集的情报资料……他们也先后从台湾间谍组织那里得到了数万美元。
陈春财、林玉芹犯罪事实铁证如山,x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裁定,驳回被告人陈春财、林玉芹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
陈春财、林玉芹的金钱梦彻底破灭了!
折断的翅膀
吴锋
(一)
2002年3月初的一天,某科研单位一研究室内,人们像往常一样紧张地忙碌着。不知是谁喊了一句:“汪工怎么还没来呀!”人们的目光一下子都投向一个固定的位子,桌面上空空荡荡。往日此时早已到位的公文包、水杯、横七竖八的图纸资料踪影全无。也许是家里有事,也许是身体不舒服,虽然人们心存狐疑,但谁也没有多想。一天,两天,三天,每天上班进入办公室自己的坐位时,人们总是不由自主地扫一眼那个熟悉的位置,然而汪红军始终没有出现。汪红军的妻子李某是研究所的会计,从李某的嘴里,人们排除了汪红军出了意外的可能,但他为什么不来上班呢?一时间,议论纷起。
汪红军。1959年生,八十年代初毕业于东北某重点大学,到所工作已有二十多年,承担着国家多种重点型号项目研制工作,2000年5月,所里开展规范定密工作,所保密委员会根据本系统的保密范围等文件规定,将汪红军确定为重点涉密人员。
同年9月汪红军被评聘为研究员。身为重点涉密人员,手里捏着多个研究项目合同的汪红军到底去哪儿了呢?
这几天室主任老钱可以说是食不知味,坐卧不宁。他没想到汪红军会来这一手。今年春节刚过,汪红军曾向他口头提出过调离申请,当时他对汪红军进行了真诚的挽留,他自以为做到了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可谓苦口婆心,他也以为汪红军被说动了,可没想到刚刚几天的功夫,汪红军竟然不辞而别了!让老钱食不下咽的是,汪红军不仅对手里正在进行的研究项目未做任何交待,而且其平时从所里借阅的大量文件、图纸、资料也不翼而飞!
为妥善处理此事,不致影响所里的科研生产任务,并消除因此而给国家安全带来的隐患,老钱多次打电话联系汪红军,或好言相劝,或正言以告,令其回所上班。然而,老钱的话似乎并没有起作用,汪红军在与老钱的对话中始终坚持要求调离,并且再未回到过单位。
3月下旬,研究所收到了驻山西某军工集团公司所属一研究所发来的干部商调函,商调汪到该所工作。看到汪红军去意已决,为保证国家秘密的安全,所里研究决定,同意汪红军调离,要求汪尽快回所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同时归还所借阅图纸资料。
然而,令研究所百思不得其解的是,原本急着要调走的汪红军此时却又不急了,虽然研究所三番五次地催促其尽快回所办手续,汪红军却没有任何回应。
一转眼,两个多月过去了,汪红军仍未回所办理调动手续。
无奈之下,6月上旬,研究所保密委员会研究决定,联系上级主管部门保密办,恳请有关部门协查,要求:追回汪红军在所工作期间所借阅的图纸资料,特别是涉及国家秘密的图纸资料,督促其回所办理调动手续,并按有关规定落实保密责任;责令汪本人在离所的两年解密期内,切实履行不从事与原单位业务相关活动的承诺。
(二)
已过不惑之年的汪红军之所以执意要走,是因为有一块更大的“蛋糕”摆在他面前:某中外合资企业聘请他去当总经理。虽然该公司刚刚成立,人员、技术都还没有到位,甚至当时连营业执照还没办下来,汪红军还是动心了,不仅为了近在眼前的“车子”、“房子”和“票子”(该公司许诺聘其为总经理,为其解决一辆汽车、一套住房),也为了干一番事业。在他看来,研究所的工作二十年如一日,平淡而单调,就像一池清水,波澜不惊。
他渴望能让他自由施展的广阔天空,而这也许就是一次机会。
其实,汪红军之所以走得如此坚决,也是因为新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是他所不能再熟悉的,是他干了二十多年的老本行,不仅相关的技术耳熟能详,就是圈儿里的各种关系也早已门儿清。就在他离开研究所的时候,还正在和一些单位进行着有关项目的合作。因此,随着他的调走,其原单位正在开发的项目也随之转移到所外自行运行也是意料之中的事。
汪红军走得坚决,没有经过原单位的同意,没有办理正式调动手续,汪红军的人就已经坐到某公司总经理的办公桌前。为了掩人耳目,他甚至通过各种关系,请远在山西的某军工集团公司一研究所出具了商调函,而实际上他的新公司就在北京。面对起步中的公司,汪红军调动起全部的精神。他到任后,首先制定了一系列公司发展战略文件,声称要加强公司的社会交往及与相关各单位的沟通,从此他的身影又在熟悉他的一些相关单位出现了,但此时他的身份已经变了。为解决公司技术人才短缺的问题,他采取高薪、封官、许愿等各种手段,从原系统的某些单位“挖人”,给原系统一些单位正常的科研生产活动造成了严重的干扰。
旬子说过:“君子生非异也,善假于物也。”汪红军可以说是“善假于物”的,他的眼睛瞄向了原单位的技术资料。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金钱,就是财富。为使新公司的知识资本尽快达到所需水平,赢利并走上正轨,汪红军在其身份还是某研究所研究人员时就开始了准备。
(三)
2002年6月中旬,有关部门在汪红军的家中和公司办公室查获各种图纸资料690多份,经鉴定其中机密级3份,秘密级400多份。如此大量的涉密资料是如何带走的呢?汪红军事后交代说:“有的资料是下班时拿回家的,有的是上班时拿回家的,最后由公司派来的一个司机一次性从我家拉到公司办公室。”
汪红军的这种“老鼠搬家”的行为,诚然有他自己所说的原因:“我对技术比较爱好,十分珍惜这些资料,我只是想通过这些来证明我的能力,从没想过要泄露给别人。”但这种“爱好”
决非如此单纯,正像他所承认的:“这些对我来说是一种技术资本。”
在汪红军看来,这既然是一种属于个人所有的“技术资本”,用在哪里、怎么用,当然应该由个人说了算。但身为重点涉密人员、从事国家重点科研项目研究二十多年的他对国家、单位有关保密规定却是心知肚明。
就在2002年,汪红军还与研究所签订了保密责任书:“本人保证在调出单位三年内继续履行保密义务,遵守保密法律,保守本人所掌握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并在今后从事的工作中,不侵犯本单位的合法权益。在本人调离本单位的三年中,不利用本单位的商业信息和技术秘密开发或生产本单位正在生产和研制的产品。若本人违反上述规定。给国家及本单位造成损失。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正因为汪红军深深知道自己在保密方面所承担的职责和义务,因此也知道那些“技术资本”并非属于自己,也因此,在单位最终同意他调离,要求他回所办理调动手续时,他没有做出回应。他知道,办理调动手续之时,也就是交回手上所有技术材料、签署保密承诺书,承诺解密期内不从事与原单位相同业务之时,而这正是他所不愿意接受的,因为这些都是他大展宏图的绊脚石。
从汪红军家和公司办公室查获的资料显示,他所占有的并不仅是他自己参与的科研项目研究成果!正像汪红军自己交代的,他试图将大量涉密资料占为己有的最终目的,就是为了自己所在的公司尽快赢利,在这一行业内迅速站稳脚跟,并进一步拥有强大的竞争力。然而,汪红军倾注心血的公司还没有发展起来,自己却进了监狱。因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汪红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记得有人说过,成功须趁早,成名须及时。求名也好,求利也罢,即便急迫难耐,也是人之常情,他人没有置喙之地,但无论如何任何人都不能因此而忘记自己的职责,甚至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乃至影响国家安全和利益,汪红军就是前车之鉴。
人性的绞索
焦绪民钱宇光
重逢
1996年初夏,东南沿海某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