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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雷神传说-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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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雷心下不明白,这女孩为什么会这样,他也没有必要明白。
  燕菲菲忽然发现自己的坐姿非常不雅,自己的裙下风光全在这个逃犯的眼里。而他的神色发窘,视线却不离开这里,显是看了个正着,不觉脸一红,把双腿夹紧。
  向雷似也是感受到了这份尴尬,干咳一声:“在下向雷,姑娘,你让开一些,俺要出来。”燕菲菲反倒大方一笑站起来让开了。 
 
 
 
  
第三章 雷神脱困
 
  向雷拾起手枪长身站起,燕菲菲再打量了他一下,笑着说:“你叫向雷是吗?你是不是该换一身衣服,好好清洗一下?”
  向雷连忙点头:“是,是,在下正有此意。”
  燕菲菲侧头露出天使般的微笑:“那我要为你准备一套比较有个性的衣服,把你的形象打扮得好些。不然,哪里配得上我心中那个逃犯的样子。”
  向雷不禁莞尔,世上竟然有这么有趣的女孩子。他想了一下:“嗯……这儿有金子,你拿去钱庄兑开,然后给俺看看将就着买几件衣服吧。好不好?”
  “金子?!”正在燕菲菲惊讶的当儿,向雷把手枪递到了她的手中,自己伸手在身上背心的一个夹层中摸着。
  燕菲菲握着枪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枪到了她的手中,他的生命不是交到了她的手中,莫不是没子弹?她受过军训的,一拉枪机嘎吧一声,她惊讶地听见子弹上膛了,真是有子弹耶!半真半假地把枪对准了他的胸膛:“不许动。”
  向雷正好从夹层中掏出了一把十多颗金豆子,见她的枪对着自己,不以为忤地伸手把她手中的枪接过,把金豆放在她手中:“拿好啦,这可是一钱一颗的十足赤金。”
  燕菲菲惊讶地掂着手中的金豆:“好重,是真金的呀。”浑然不觉自己手中的枪竟是被他随随便便地拿走了。
  向雷说:“那就拜托姑娘去走一趟了。”
  燕菲菲点点头:“你等着吧,咦?你不怕我去叫人来抓你吗?”她奇怪起来。
  向雷洒然一笑:“你是这样的人吗?洒家又会怕那几个公差?去吧。”
  燕菲菲为之倾倒,象梦呓般的说:“呵,你真是我象中的那种好汉耶,我不是做梦吧。”向雷则摸着额头呻吟般地说:“洒家我才真的象是在做梦。”
  燕菲菲一去就是半个多时辰,向雷则盘坐在地上,他吃了一枚金丹,正在运功恢复几乎耗尽的功力。他倒不愁那个女孩会出卖他,他看出了她有一颗善良、好奇的心,就凭这点,向雷可以肯定燕菲菲不会害他。
  门外的脚步声响起,正是燕菲菲那轻快活泼的步伐。
  向雷站了起来,燕菲菲进了来,拎一只大大的牛皮纸袋。她笑道:“向老大,我找人看过了,你的金子是真的足金。一颗可以换三百多块。买你的衣服只用了二百多块,一颗也用不了呢。”
  向雷看了下袋中衣服讶然:“一两金换三十两银,三十两银子可买不了这么好的衣服。你说不用一颗?”
  燕菲菲笑道:“哟,你别逗我哟,你说的是老古人用的钱了,银子好久没人用了。现在用钞票。”
  向雷大为奇怪:“可是洒家从来是用的银子买东西啊。”
  燕菲菲开始疑惑了:“用银子买东西?这是古代的事了。向老大你是哪儿来的?还用金银?”
  “这里是太原府不是?”见燕菲菲点头肯定,向雷继续发问:“现在到底是什么年代了。洒家好象不认得这里的一切了。”
  燕菲菲开玩笑说:“没错啊,这是太原啊,你别告诉我你是秦朝来的秦俑。”
  向雷也笑了:“秦朝?开玩笑,太原是魏晋之后才这么叫的,之前叫晋阳。洒家是五虎刀门少门主彭无锋的朋友啊。对了,你说的秦俑是什么东西?”
  燕菲菲大大地一愕惊道:“你是彭刀圣的朋友,那不是说你是宋代的人了?”
  “彭刀圣?彭无锋这小子能成刀圣?哈哈,俺不是成了雷神了?”向雷忍不住笑起来道:“这小子在哪儿,叫他来会洒家。看我十招之内不把他的刀轰飞。”
  燕菲菲开始有点疑惑了:“你是不是说的糊话,他是我外祖父第廿九代曾祖呵。死了九百多年了。”
  向雷讶然:“怎么可能!昨天下午他还敬酒贺洒家报仇有望啊。”
  燕菲菲不可思议地说:“不是你疯了,那你就一定是穿越时空来的了。不然怎么可能差了上千年的时间!”
  向雷有点迷糊了:“什么叫穿越时空?差了上千年。你说的话我听不明白啊。怎么一夜之间什么都变了。”
  燕菲菲解释:“这是指你不明不白地过了一段时间,来到一千多年后了。”
  向雷难以置信地说:“按你这么说现在已经是大宋朝千年之后!真有这么奇怪的事?啊!那洒家所有的朋友不是都死了好几百年了?那……”他一时呆住了。
  燕菲菲叹口气:“你这么说来你还真是穿越了时空了,向雷,你是北宋来的?知不知道包公?”
  向雷心中大乱,说:“北宋?大宋还分南北么?包公啊!听说过,是开封府尹包拯嘛,不过洒家懂事时,他已经死了十几年了。”
  燕菲菲叹气说:“你不是骗我吧,向雷。”
  向雷想到自己现状,愁眉苦脸道:“骗你俺有什么好处?洒家现在可以说是一无头绪了。还要多多的仰仗你了。”
  还是燕菲菲说:“多说无益,你还是去换衣服,好好洗一下,你这样子可出不去。记得,出门向左走,廊道尽头有男洗手间,里边可换洗,小心别让人看见,好在现在还早,没什么人。”向雷只有从命,带了一肚子疑问闪出去换洗。
  当他回到燕菲菲的办公室时,燕菲菲的眼前一亮,眼前是个英俊健硕的年轻人,五官象是刀剑刻出来的,宽额浓眉大眼,鼻梁骨直入额际。颧骨不高不低却显得威棱有度,嘴角微翘,虽然温和却是自有威势,形偏长腮骨不长,更见风度潇洒,加上带有三分的忧郁的眼神,更让女孩子为之倾倒。
  向雷整整身上的那条帆布夹克,指指拉链:“这种纽扣洒家没用过,不知怎么扣。”他倒可以把鞋袜穿得很好,把T恤穿得上,却不会用拉链。
  燕菲菲笑着走上去给他拉上了夹克的拉链。向雷恍然:“原来是这么用的。”
  燕菲菲却红着脸笑着指指他牛仔裤上的拉链:“你把这个也拉上。”向雷喔了一声,快快地拉好。他试着活动一下胳膊腿,叹道:“这衣服穿在身上还真舒服。”
  燕菲菲对着他左看右看,看得向雷混身不自在。“你别这么看人好不好。”
  燕菲菲说:“我在看你是不是在骗我。”
  向雷奇怪:“这小妞有病,我骗不骗她还能靠看得出来?”问:“看出了些什么?”
  燕菲菲梦呓般的说:“原来你的样子还真是好够COOL的。”
  “嗯?!”向雷听不懂了。
  燕菲菲不加解释接着再说:“我从来就想认识个大侠,想不到真的给我碰上了。真是好啊。”
  向雷试探着问:“你是说你相信洒家了?”
  燕菲菲点头:“听你说的话,我倒信了八成。你好象没骗我的必要。”
  燕菲菲见到他T恤下隐隐有金光泛出,问道:“你里面是什么?会发金光的?”
  向雷掀起衣角说:“这是洒家的金丝背心,只有这个可以抗得住雷火。”
  燕菲菲惊问:“是黄金?重不重?”
  向雷想了想说:“一千两金丝有六十五斤。”
  燕菲菲惊得合不拢嘴。向雷微笑说:“其实穿惯了一点也不重。”想到这金衣是未婚妻香姬亲手给自己织的,心就沉了。
  向雷压下心中乱念翻腾说:“燕小姐,你说再在是宋朝的一千年后了,现在的东西洒家大多没见过。你可要多多指点呀。”
  燕菲菲高兴说:“嗯,非常荣幸,我会帮你的,不过现在我要干活了,我还有两分报表要赶出来。你就在窗口看一会风景吧,对了,现在自己称我,你洒家洒家的可不要再说了。一听就让人听出不对来的。”
  “是,是,洒家叫我,不再是洒家了,向雷我受教。”他很认真地记下了。
  向雷就这么站在窗口向下张望太原的街景,燕菲菲则在办公桌上打开电脑,开始工作。看着高楼林立,向雷心中不胜感慨,更一片茫然。
  一千年过去了,太原以及这个世界的变化之巨大,远在他的认识范围之外。下面高速移动的是那种叫汽车的车子,没有马拉,只是在后面拖着一溜黑烟。还有一种是两个轮子的车,人骑马一样在上面,有的是自已跑的,有的要人在用脚蹬,真有趣。
  正在向雷看得出了神,他忽然发现窗台上有两只黑手印,下面还有一个人形的黑影,不由暗叫惭愧,这是他昨晚上跳来时撞上,留下的黑粉印。但他马上意识到,在对面的派出所大楼上如果有人注意到这些,就可以看出来他来过这里,想到这里,他急忙运内气撮唇一吹,把黑粉下吹个干净。
  对街的派所中,张景明警官还未醒,周围有三个医生束手无策,小宋在踢了他N脚无效后,不敢造次,招来医生。可是西医对点穴一无所知,当然救不醒了。
  警察早把派出所天台搜遍了,在小宋带领封锁派出所大院,从四面向楼里展开搜索。当向雷藏在楼中,没想他能飞二三十米到这么远,天亮好一会儿,愣没瞧见这黑色人印。幸亏如此,否则就麻烦大了。
  燕菲菲把报表做完了,见到向雷在向下看得出神,说:“向老大,你在这里继续看风景,我去交了这两份报表,马上就回来。”向雷嗯了一声,头也没回继续看他的。
  对向雷来说,这个新的世界太多新奇的东西了,他怎么看也看不够。现在他就在看着街上行人的衣服,这和宋朝的衣着可相差太远了。
  门开了,燕菲菲走了回来。见到向雷还在窗前凝望,就默默地走到他的身边轻轻地问:“向先生,你觉得这个世界比起以前怎么样?”
  向雷想了好一会儿:“这个问题,你问的好。我可不知怎么答。”他指指街上:“在这里,我可以说是一无所知。一切都象是梦。”
  燕菲菲点头:“浮生本若梦嘛,你不幸地从一个梦境又窜到了另一个梦境而已。那你又是怎么做到了时空的穿梭?”
  向雷皱着他的浓眉久久不放:“这个问题我刚才想过了,可能是我太过悲伤发动天雷太过狠,所以改变了时间。”
  燕菲菲听了很好奇:“你说的我不明白耶,你可不可以从头说起?”
  向雷说:“好的,我就先说我的来历吧。我是一个灾星,打生下就犯了雷公。”
  燕菲菲一脸的问号小声嘀咕:“雷公,什么东西?”
  向雷瞟她一眼,没回答:“十岁那年,天雷发下,殛死了我所有的亲人。我流落江湖,被当时的杀人魔王柏槐影收为徒弟。后来入江湖闯荡,结识了我的未婚妻子,雁门关老总兵的义女,叫王香姬……”向雷眼角泪光隐现。
  燕菲菲听得云里雾里不甚明白,到这里却忍不住打断问:“她漂不漂亮?”
  向雷极目远眺,强压下揪心的悲痛:“说到漂亮,她还比不上小姐你,只是她有一身好武功,陪我南征交趾,斩敌首千余。她的三十六手天罡刀,连彭无锋也挡不了十刀。”
  燕菲菲瞠目结舌:“斩首千余,哇,不成了杀人王啦?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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