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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9章

10魏书-第2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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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祖天兴二年七月,并州献白兔一,王者敬耆老则见。  
  三年五月,车驾车巡,幸广宁,有白兔见于乘舆前,获之。  
  四年正月,并州献白兔。  
  太宗永兴三年,上猎于西山,获白兔。  
  八月,京师获白兔。  
  泰常元年十一月,定州安平县献白兔。  
  二年六月,京师获白兔。  
  三年六月,顿丘郡获白兔。  
  世祖始光三年五月,洛州献黑兔。  
  神元年九月,章武郡献白兔。  
  四年二月,渤海郡献白兔。  
  真君七年二月,青州献白兔二。  
  高宗和平三年十月,云中获白兔。  
  四年闰月,鄴县获白兔。  
  高祖延兴五年四月,白兔见于代郡。  
  承明元年八月,白兔见于云中。  
  太和元年六月,雍州周城县献白兔。  
  三年三月,吐京镇献白兔。  
  八年六月,徐州献白兔。  
  十八年十月,瀛州献白兔。  
  二十年七月,汲郡献黑兔。  
  七月,京师获白兔。  
  二十三年,获黑兔。  
  世宗景明元年十一月,河州献白兔。  
  三年四月,颍川郡献白兔。  
  八月,河内郡献白兔。  
  四年六月,河内郡南白兔。  
  七月,夏州献黑兔。  
  正始元年三月,河南郡献黑色。  
  四月,鲁阳郡献白兔。  
  二年八月,东郡献白兔。  
  九月,河内郡献黑兔。  
  是月,肆州献白兔,东郡又献白兔。  
  三年七月,薄骨律镇献白兔。  
  九月,肆州献白兔。  
  四年四月,河内郡献白兔。  
  永平元年四月,济州献白兔。  
  五月,河内献黑兔。  
  十月,乐安郡获白兔。  
  二年二月,相州献白兔。  
  延昌三年七月,豫州献白兔。  
  四年三月,河南献白兔。  
  八月,河南又献白兔。  
  九月,河内又献白兔。  
  肃宗熙平二年四月,豫州献白兔。  
  五月,东郡献白兔。  
  六月,京师获白兔。  
  十一月,鄯善镇献白兔。  
  神龟元年六月,京师获黑兔。  
  二年八月,正平郡献白兔。  
  九月,正平郡又献白兔。  
  十月,京师获黑兔。  
  正光元年正月,徐州献白兔。  
  五月,冀州献白兔。  
  三年五月,徐州献白兔二。  
  是月,冀州献白兔。  
  孝静天平二年八月,光州献白兔。  
  四年十月,光州献白兔。  
  元象元年五月,徐州获白兔。  
  六月,齐献武王获白兔以献。  
  是月,濮阳郡献白兔。  
  兴和二年四月,徐州献白兔。  
  六月,京师获白兔。  
  四年正月,光州献白兔。  
  武定元年三月,瀛州献白兔。  
  阙字  月,汲郡献白兔。  
  六年十一月,武平镇献白兔。  
  太祖天兴五年八月,上曜军览谷,见白燕一。  
  太宗永兴三年六月,京师获白燕。  
  四年闰月,京师又获白燕。  
  泰常二年六月,京师获白燕。  
  高祖太和二年三月,白燕见于并州。  
  八年四月,白燕集于京师。  
  是月,代郡获白燕。  
  二十三年八月,荆州献白燕。  
  闰月,正平郡献白燕。  
  世宗景明三年六月,泾州献白燕。  
  肃宗熙平元年七月,京师获白燕。  
  孝静元象元年八月,西中府献白燕。  
  兴和二年三月,京师获白燕。  
  武定三年六月,北豫州献白燕。  
  太宗泰常八年五月,雁门献白雀。王者爵禄均则白雀至。  
  世祖神元年九月,沧水郡献白雀。  
  十月,魏都献白雀。  
  真君八年五月,雁门郡献白雀。  
  高祖延兴二年二月,白雀见于扶风郡。  
  三年五月,白雀见于代郡。  
  四年正月,青州献白雀。  
  太和三年五月,白雀见于豫州。  
  十三年正月,清河武城县献白雀。  
  世宗景明三年六月,荥阳郡献白雀。  
  十月,薄骨律镇献白雀。  
  四年三月,敦煌镇献白雀。  
  五月,京师获白雀。  
  六月,恆农郡献白雀。  
  七月,京师获白雀。  
  正始二年七月,薄骨律镇献白雀。  
  三年四月,获白雀于京师。  
  十月,河州献白雀。  
  十二月,雍州献白雀。  
  四年二月,豫州献白雀。  
  永平三年七月,京师获白雀。  
  延昌三年七月,河南郡获白雀。  
  十一月,秦州献白雀。  
  四年五月,荥阳献白雀。  
  八月,秦州献白雀。  
  是月,青州献白雀。  
  是月,恆州献白雀。  
  是月,洛阳获白雀。  
  十一月,荆州献白雀。  
  肃宗熙平元年四月,京师再获白雀。  
  七月,宫中获白雀。  
  二年四月,华州献白雀。  
  六月,相州献白雀。  
  是月,薄骨律镇献白雀。  
  七月,京师获白雀。  
  八月,薄骨律镇又献白雀。  
  是月,京师获白雀。  
  十一月,京师获白雀。  
  神龟元年五月京师获白雀。  
  六月京师获白雀二。  
  八月薄骨律镇献白雀。  
  三年五月徐州献白雀。  
  是月,京师获白雀。  
  三年七月,京师又获白雀。  
  正光元年六月,京师获白雀。  
  二年六月,光州献白雀。  
  三年四月,京师获白雀。  
  六月,荥阳郡献白雀。  
  八月,济州献白雀。  
  是月,光州献白雀。  
  九月,白雀见舍人省。  
  四年六月,京师获白雀。  
  七月,京师获白雀。  
  出帝太昌元年四月,京师获白雀。  
  孝静天平二年五月,北豫州献白雀。  
  三年七月,京师获白雀。  
  四年七月,兗州献白雀。  
  元象元年五月,京师获白雀。  
  六月,京师获白雀。  
  七月,肆州献白雀。  
  是月,齐献武王获白雀。  
  二年五月,京师获白雀。  
  六月,齐文襄王获白雀以献。  
  是月,南兗州获白雀。  
  七月,京师获白雀。  
  兴和二年四月,京师获白雀。  
  闰月,京师获白雀。  
  六月,光州献白雀。  
  七月,京师获白雀。  
  三年五月,京师获白雀。  
  四年正月,京师获白雀。  
  六月,京师获白雀。  
  七月,京师获白雀。  
  武定元年六月,京师获白雀。  
  七月,京师获白雀。  
  三年五月,梁州获白雀。  
  七月,京师获白雀。  
  十月,兗州获白雀。  
  四年六月,京师获白雀。  
  六年六月,京师获白雀。  
  世宗景明三年三月,济州献赤雀。周文王时衔书至。  
  四年五月,获赤雀于京师。  
  永平元年四月,京师获赤雀。  
  肃宗孝昌三年四月,河南获赤雀以献。  
  高宗和平四年三月,冀州献白鸠。殷汤时至。王者养耆老,遵道德,不以新失旧则至。  
  高祖承明元年十一月,冀州献白鸠。  
  太和二十三年七月,瀛州献白鸠。  
  八月,荥阳郡献白鸠。  
  世宗景明三年七月,泾州献白鸠。  
  正始元年十月,京师获白鸠。  
  是月,建兴郡献白鸠。  
  二年四月,并州献白鸠。  
  七月,冀州献白鸠三。  
  三年七月,夏州献白鸠。  
  永平元年六月,洛州献白鸠。  
  肃宗熙平二年九月,汲郡献白鸠。  
  太祖天兴四年春,新兴太守上言:“晋昌民贾相,昔年二十二,为雁门郡吏,入句注西陉,见一老父,谓相曰:‘自今以后四十二年当有圣人出于北方。时当大乐,子孙永长,吾不及见之。’言终而过。相顾视之,父老化为石人。相今七十。下检石人见存。至帝破慕容宝之岁,四十二年。”  
  真君五年二月,张掖郡上言:“往曹氏之世,丘池县大柳谷山石表龙马之形,石马脊文曰‘大讨曹’,而晋氏代魏。今石文记国家祖宗讳,著受命之符。”乃遣使图写其文。大石有五,皆青质白章,间成文字。其二石记张、吕之前,已然之效。其三石记国家祖宗以至于今。其文记昭成皇帝讳“继世四六,天法平,天下大安”,凡十四字;次记太祖道武皇帝讳“应王,载记千岁”,凡七字;次记太宗明元皇帝讳“长子二百二十年”,凡八字;次记“太平天王继世主治”,凡八字;次记皇太子讳“昌封太山”,凡五字。初上封太平王,天文图录又授“太平真君”之号,与石文相应。太宗名讳之后,有一人象,携一小兒。见者皆曰:“上爱皇孙,提携卧起,不离左右,此即上象灵契,真天授也。”于是卫大将军、乐安王范,辅国大将军、建宁王崇,征西大将军、常山王素,征南大将军、恆农王奚斤上奏曰:“臣闻帝王之兴,必有受命之符,故能经纬三才,维建皇极,三五之盛,莫不同之。伏羲有河图、八卦,夏禹有洛书、九畴,至乃神功播于往古,圣迹显于来世。伏惟陛下德合乾坤,明并日月,固天纵圣,应运挺生,上灵垂顾,征善备集。是以始光元年经天师奉天文图录,授‘太平真君’之号。陛下深执虚冲,历年乃受。精诚感于灵物,信惠协于天人,用能威加四海,泽流宇内,溥天率土,无思不服。今张掖郡列言:丘池县大柳谷山大石有青质白章,间成文字,记国家祖宗之讳,著受命历数之符。王公已下,群司百辟,睹此图文,莫不感动,佥曰:自古以来,祯祥之验,未有今日之焕炳也。斯乃上灵降命,国家无穷之征也。臣等幸遭盛化,沐浴光宠,无以对扬天休,增广天地,谨与群臣参议,宜以石文之征,宣告四海,令方外僭窃知天命有归。”制曰:“此天地况施,乃先祖父之遗征,岂朕一人所能独致。可如所奏。”  
  太和元年冬十月,南部尚书安定侯邓宗庆奏:“乡郡民李飞、太原民王显前列称:诣京南山采药,到游越谷南岭下,见清碧石柱数百枚。被诏案检,称所见青碧柱,长者一匹,相接而上,或方一尺二寸,或方一尺,方楞悉就。其数既多,不可具数,请付作曹采用。”奏可。时人神异之。  
  显祖皇兴三年六月,尉元表:“臣于彭城遣别将以八月至睢口邀贼将陈显达,有战士于营外五里刍牧,见一白头翁,乘白马,将军,呼之语,称:‘至十八日辰必来到此,语汝将军,领众从东北临入,我当驱贼令走。申时,贼必大破,宿豫、淮阳皆克无疑。我当与汝国家淮畔为断,下邳城我当驱出,不劳兵力。’后十日,此人复于彭城南戏马台东二里见白头翁,亦乘白马,从东北来,呼此人谓曰:‘我与东海、四渎、太山、北岳神共行淮北,助汝二将荡除已定。汝上下喜不?’因忽然不见。”诏元于老人前后见所,为坛表记之。  
  肃宗孝昌二年十月,扬州刺史李宪表云:“门下督周伏兴以去七月患假还家,至十一日夜梦渡肥水,行至草堂寺南,遥见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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