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宫生还传之七)酷吏(出书版) 作者:盘丝-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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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酷吏》(后.宫生还传之七)作者:盘丝
【内容简介】
一开始耳闻她这个酷吏用刑惨无人道的恶行时
他其实并不欣赏她,也不打算与她有任何交集
但不可否认的,她在破案上确实有点能耐
若非为了手中令他十分头疼的案子,他也不会请她帮忙
他原以为她会因为上面要她收敛而借故推托
没想到她不但爽快答应,甚至还要求最终刑罚由她定夺
随着两人相识,她的智计百出让他心里佩服不已
面对犯人,她的手段凶残得连他一个大男人都心惊
对于受害者,她却是那么有耐心又慈爱
如果说她偏走邪道,她可是正义凛然,判案大快人心
如果说她出身卑微,她又是一身铁骨铮铮,极为傲气
教他的目光开始追随着她,更想跨越友情的界线……
出版日期:2013年09月13日
楔子
这年冬天不平静。
距离盛辉皇朝首都西南约三百里处,有一座名曰宜县的小县城。宜县在前两年迎来了一名新知县,与一名女知县。比起知县是女人这点,更为人以充谈资的是,这知县是出了名的酷吏!
这名知县姓程名盼儿,名字倒是极甜,偏偏每次断案用刑,都让人不由得背上发寒。县民皆对她又爱又恨,爱她判案大快人心,恨她用刑惨无人道。
这年,宜县发生了件大案。
宜县南市上有个卖猪肉的张屠夫,孔武有力,人品不怎么样,手上倒还宽裕,前些年娶了名卖身葬父之女阮氏为妻。
这阮氏原也是出身书香世家,只因家道中落,才沦落至此。张屠夫娶了阮氏后,对她极为疼爱,却因出身不同,两人话不投机,夫妻感情并不融洽。
阮氏是个有心眼的女子,有什么不痛快,都藏心里从不明说,逐渐地便将张屠夫恨上了心。
张屠夫是个糙人,只求有妻有子,两人凑合着过日子,哪懂得媳妇那点小心思?两人便这么过了几年。
这年初,张屠夫发现儿子愈长愈不像自己,逼问之下,才知阮氏给自己戴了绿帽,儿子非自己所出,张屠夫一怒之下掐死了阮氏,更将向来疼爱的儿子杀害后,烹煮来吃。
宜县民风淳朴,这杀人烹尸一事爆发开来,众人皆惊,有人指责张屠夫杀妻烹子太过凶残,也有人说阮氏不守妇道,张家小儿是个杂种,两人都该死。双方意见僵持不下,是以这案子从一开始就特别受到民众注目。
直至今日,张屠夫杀妻烹子案的审训已告终结,是时候该判刑了。
朝廷将判刑、处斩等当作杀鸡儆猴的手段,因此每次判刑,都会有民众围看,愈是大案、悬案、惨案,愈是人多。
这日,县官程盼儿进入堂中时,早已里一圈、外一圈地围满了人,若不是有所管制,外面还有人想往内挤。
「阮氏不守妇道与人私通,你夫妻二人恩义已尽,依我朝法律,此案可减罚两等,发配南荒,然……」程盼儿音量不大,咬字倒是清晰,将判决说得明白,这「然」字略一沉吟,便将众人的心都吊到了嗓子眼。
「男子与妇人私通生子,依律只需赔款便可赎回,那小儿既是阮氏与人通奸所生,非你所出,你便不能决定他的生死,看在你其情可悯,本官不判你死罪,可你杀人吃肉一案不得不严判,以儆效尤。」
程盼儿顿了顿,堂中静得像根针掉地上都能听见。
「你既喜吃人肉,本官便让你尝尝滋味。」程盼儿面色苍白,穿着朝服坐在座上的模样,恍惚间竟像白无常索命而来。
她以同样白晰的手执起权杖丢落于地,「来人啊,从今日起,每日由犯人身上片下肉片,用白水煮给他吃,记得片得仔细点,别让人家说我们这儿的刀工比三条街外那家『一口涮』差。」
众人听得这刑罚,莫不面色如灰。
程盼儿冷声道:「那小儿约莫少了十斤重,你什么时候吃完十斤,便什么时候出发吧!」
惊堂木一拍,「退堂。」
第一章
在中土这块大地上,流转过数个皇朝,其中盛辉皇朝算得上是最为强盛的几个皇朝之一。盛辉皇朝国强民富,在这数百年的昌盛中有一段时光,其男女平权达到了有史以来的最高峰。
这是个女皇统治的年代。
被后世称为锦文帝的女皇原是太子第五个女儿,太子平庸无能,当了四十年太子也没太大作为,对于政治的敏锐、权利的争斗皆不擅长,几次生死交关,都是当年的锦文帝──安国公主陈宇治献计才得以保全。
前代夺嫡之争斗得可凶了!
抄家灭族的臣子不算,光皇族就死了将近数十人。锦文帝手上就沾过许多鲜血,有兄弟的,也有叔侄的。
先帝薨毙时,太子并没有「活着」的儿子,这对他而言是个硬伤,所幸他有掌握实权的安国公主,旁的人就算不满,也是敢怒不敢言,顺利即位成为后世所称的锦惠帝。
锦惠帝当不了三日,就禅位成了太上皇,终日只知吃喝玩乐,锦文帝以终生不婚、不留子嗣为代价登上皇位,并立誓若锦惠帝终生无子,她便要由皇族中择一继承大统。
皇位之于安国公主来说易如反掌,其实她大可不必如此。后世之人议论纷纷,但终究没个定论,倒是女皇锦文帝终其一生在位三十年,丰功伟业多不胜数,留为后世无数佳话。
锦文帝登基后,改年号建功。建功二年,盛辉皇朝举办了第一次女性科举,考试题目、录用标准一律比照男性,当年女科探花袭非然、女科榜眼程盼儿、女科状元……从缺。
盛辉皇朝首都京城有四条大街,将城中分为四个区块,每个区域中各有各的市集。西区大街大都是一般平民消费的地方,这里卖的东西品质一般,价格公道,城中大部分的人都爱到这里消费,是以由早到晚人声顶沸,好不热闹。
盛辉皇朝首都治安良好,便是女子上街也不奇怪,唯独女子独自上街需以男装示人。这不成文的规矩也不知是从何开始,后来居然蔚为风潮,即使不是独自上街,也经常见女子做公子的打扮。
街角缓缓行来一人,那是名年约二十来岁的女子,脸是雪的白,发是墨的黑,宽大的男装虽掩去了几分娇媚,却不容错认她的性别。
那人便是第一届女科榜眼──程盼儿。
程盼儿身量较一般女子稍高,容貌好不好看,旁人着实说不出个准,诚然她五官端正,但众人见到她第一眼注意到的,全是那太过苍白的肤色。
她很白,白得近乎透明,白得隐约发青,双唇更是淡得几乎没有血色,寒碜得教人背上发毛,难以多看一眼。
这样一张不带人气的脸到了七月半,即使不到天黑也能上街吓人,谁又能好好看清她究竟生得是俊是丑?
程盼儿踏进街上一间药房,「掌柜,抓药。」
她的声音比一般女子略微低哑一些,讲起话来发声少,气音多,鬼气鬼气的,庆幸咬字清晰,不难听懂。
掌柜见是她来了,连忙迎上前来。
这姑娘才搬来四、五个月,每个月都上门拿抓一、两次药,掌柜第一次见到这位过于白晰的女子时,着实被吓了一大跳,幸好他病人见得多了,总是较旁人见多识广些,多看个两三次,便也就习惯了。
「程姑娘,你来了,都跟往常一样吗?」掌柜在柜台上铺上药纸问道。
这位程姑娘每次过来拿的药都相同,几帖温补药方外加二两膨大海,只有一次多要了一份治风寒的药材。
说实话,就她那张平时都比重病之人还要惨白的脸,她不说,他还真没看出她得了风寒。
「掌柜上次送我半两清音丸,着实好用,给我包四两吧。」程盼儿提着气,以丹田发音,尽可能让自己讲话咬字清晰些。
众人只知她鲜言少语,说话怪异,像是舍不得喉咙多用一分力,哪知她嗓子早已毁去,一稍用力,便有如火灼,如今全靠丹田发音。
买过了药,程盼儿告辞离去。路过一间饭馆时,香气扑面而来,一回头,一只只烧得澄亮通红、油汁直滴的烧鸭就挂在梁下。
程盼儿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以前跟着戏班子唱戏时,日子清苦,练戏练得再累,都只有烧白菜吃,唯一能吃到肉的机会,是去大户人家唱戏,唱得老爷夫人高兴时,偶尔会赏他们些吃剩的残羹冷炙,那是他们少数能沾到油荤的时候。
她从小在戏班子长大,也不怪班主为何如此小气,一整个班子,十几二十张嘴要喂饱,着实不容易,还有各项杂支都大,多点钱傍身,总是不会有错。
程盼儿特爱吃鸭,以前她小,班子里的人都疼她,只要拿到鸭肉,大都是让给她。想起那些人,程盼儿眼神柔和了些。
她伸手摸摸怀里的荷包。薄是薄了点,要吃块烧鸭还是行的,只是自她重伤后,伤了身底,家里的人就不让她吃鸭了,说是鸭肉太毒,她不能吃。
她看着那肥滋滋的鸭,闻着香喷喷的香气,着实馋得不得了!
店家见她盯着鸭肉不放,双眼似有青光闪烁,心中感到奇怪,便提声问道:「这位女公子,全京城最好吃的挂炉烤鸭就我们这间,老师傅三十年手艺的,女公子要不要来一份?」
程盼儿馋得受不了,心一横,踏进店里,「就来碗烧鸭饭。」
大不了吃完,嘴擦干净些,别让邓伯知道就好。
这厢,程盼儿在饭馆大堂里啃着几年没吃过的烧鸭,一边急得狼吞虎咽,一边又舍不得太快吃完,一口鸭肉在嘴里嚼得都快化成泥了才肯吞下。
那厢,就在饭馆对面,西大街最好的酒楼知味斋二楼包厢,坐了一圈襦衫男子,谈得口沫横飞,气愤不已……
「什么女科?我呸!是女人,就要乖乖在家里生孩子,跟人家考什么科举?」一个蓝衫男人怒气冲冲地道。
「杜兄,那也要那女人嫁得出去才行啊,那女人据说之前还是个戏子呢。」穿红衫的男子冷冷地道。
所谓婊子无情,戏子无义,戏子这行当可是与乞丐、妓女合称下三滥!也怪不得他们这些自幼念圣贤书的文人不齿。红衫男子心想。
这知味斋包厢里的七名男子,便是与女科第一届同场考试的学生。刚才穿蓝衫的叫杜彦博,红衣的是高世昌,除此之外还有陈家庆、袁以玄、林哲维、黄仰纶、孙潜等人。
「谁说的?这女科倒也有些用处。」林哲维笑道:「这袭家千金不正因此才当上了容太妃吗?」
说到这,众人不由得相视暧昧一笑。
第一届女科探花袭非然是肖阳袭家的千金,这肖阳袭家说是世家,其实已经没落,族中子弟几十年没有人在试场中取得好成绩,没想到睽违数十年之后,居然是被一个女子高中探花,光耀门楣。
说到这袭非然,不只出身世家,知书达礼,甚至还是一名相当美丽的女子,皇上设宴祝贺当届进士时,一眼就被前来凑热闹的太上皇看上,一天的官都没做,就先当上了太妃。
若女子考科举只是想在身上加个才名好攀高枝,他们倒是不怎么在意,哪像那个程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