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死桐 作者:崖高人远-第1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半死桐
作者:崖高人远
序 等待
有的人一生都在等待些什么,又在等待中走完最后的路程;但仍然会有另外一些人继续等待,这似乎已成为一种幸福。没有为什么,因为夜晚就是夜晚,月色撩人,总会有一些虔诚的手在它的峭壁上写些什么。
等待一个人,等待一位神秘的来客,等待一阵陌生的敲门声,等待一阵狂燥的心跳;等待一个人,等待一种骄傲的称号,等待一轮红色的太阳在掌心升起,一年四季温暖自己。
等待,是一种哲学。它的光辉射穿了人们的眼睛,每一分钟,都价值连城。
这个世界的变化真的是错综复杂,原本相生相克、相互矛盾的事物其实也都有着本质的联系。于是《周易》有了“否终则倾,何可长也”的论断,哲学上也产生了一种叫做“对立统一”的思想。可是矛盾毕竟是矛盾,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互融合化一,这就像生和死一样,有多少人向往生的欢愉而害怕死的痛苦。曾经有那么多对生的歌颂和对死的恐惧,就连古希腊特洛伊战争中的大英雄阿喀琉斯也不得不发出“我宁愿在阳间活着当长工,也不愿死去统治整个阴间世界”的感叹。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每当在冬天的夜晚读这两句诗,总是能听见风和水摩擦的声音,就如同两把刀,在比试着寒冷的刀锋。一个人从锋刃上走过,去干比这更残酷的事,让鲜血在脚下像晶莹的红玛瑙。而世上最危险的桥,却也是这两句诗。那铺桥的石板就是目光和勇气,一步千年,谁走得潇洒,谁就能留名。
六岁那年,她随父亲回乡扫墓。那是她第一次踏上中国的土地,低矮的建筑和污浊的空气在她棕色的眼睛里留下了杂乱的印象,似乎与她生活的英国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她也拥有作为一个炎黄子孙的每一个外部特征。
雨哗哗地下,她的手被握在父亲宽厚的手掌里,看着溅落在地上的雨水弄脏她白色的鞋袜。不知不觉中,她已经来到了庄严肃穆的教堂墓地。四周青山掩映,苍松翠柏比邻而立。她觉得这座山好阴森,好凄凉,对面的石碑也是冰冷的。看着父亲一动不动地呆呆注视着那块大理石,她突然被吓得流下泪来,但是她不知道在那块冰凉的大理石下安眠的就是她的母亲。
她只管自顾自地哭,似乎是为了和悲伤的老天爷竞赛。父亲似乎根本没有发现,或者是发现了而没去劝哄。在他的眼里,她哭得那么伤心,应该是为了她早逝的妈妈。雨仍在哗哗地下,让坟前纯白的百合更加圣洁。忽然,在她的眼前出现了一朵嫩黄的雏菊,开得那么娇小,那么脆弱。她顺着花束望去,看见了一个臂缠黑纱的中国男孩。
她立刻止住了哭声,对他报以一个感激的微笑,对这个大眼睛的中国男孩顿生好感。他把那朵雏菊别在她的黑发上,她俨然就成了最美丽的公主。她回头看了一眼父亲,见他仍是无动于衷地盯着那块大理石。于是她摘下了脖子上的一条项链,戴在他的脖子上,那条项链有一个空心十字架的项链坠。
那一天,他只知道了她叫Natasha。
而那一天,她爱上了他。
第一章
冽洌的寒风又在北大西洋的水面上吹起,携卷着蓝色晶莹的浪花扑上硕大眩目的冰山。银装素裹的阿尔卑斯山用它西部的隘口分开法国和意大利,爱琴海修道院的钟声就象亚平宁每日的太阳一样定时敲起。贯穿意大利中部的亚平宁山和加利格利亚诺河,在飞机快要降落的时候,在层层的白云之中显现出来。林枫坐在机舱的窗口旁,他已经在茫茫的黑暗中穿越了整个欧亚大陆,心情说不出是激动还是沉重。这是他对意大利的第二次访问,儿时对足球王国的种种揣度和崇拜已经在他踏上亚平宁半岛的那一刻化为现实,激情与梦想碰撞出的火花萦绕在他的脑际,他知道罗马近在咫尺了。
他在朦胧的晨雾中快步走过波波洛广场,昏黄的街灯映照在他的脸上,呈现出明显的东方气息和历练的沧桑感,尽管他才只有二十五岁。那是一张相当清秀的面孔,带有一丝十七世纪清教徒的叛逆,但又那么冷峻,那么性感,还有几分在他这个年龄无法体会的忧郁。
他草草地瞟了一眼高高的埃及方尖碑,甚至没有一句赞美,便匆匆走过总统府,让冰凉的晨风吹起他棕黄色的风衣。他把脚步停留在着名的海神喷泉前,那位被两匹骏马拉着奔驰的海神像令林枫怦然心动,许愿池里满池的硬币让他不由得想起了《罗马假日》中的安妮公主,这里正是她与那位记者无法实现的恋情开始的地方。他也摸出一枚硬币扔进池里,尽管他从来不相信这些。
“如果这真的很灵验,就让我找到紫妍吧!”
不经意间,一颗清泪落在池水里,激起一圈圈的涟漪。往事又不禁爬上他的心头,时光倒流,又回到了八年前那如梦幻般瑰丽的花季高中。
黄浦江的冬日夜晚璀璨诱人。那江边的点点渔火交织着港口霓虹的五色斑斓,远海轮船的声声汽笛伴随着经由耳畔的阵阵风声都让罗紫妍深深陶醉。十六年来,她一直生活在这个被人惯称为“大上海”的城市,被外滩的美丽和玉佛寺的盛名包围着。虽然与杭州比邻而居,她却从未感受过平湖秋月的醉然和孤山日落的惆怅;与姑苏的短短百里路程也使她放弃了领略虎丘剑池的机会。她太爱上海了,一种与生俱来的与申城的血浓于水,所以当她面临人生的第一次选择时就毫不犹豫地选择高中。具体为什么,她也说不清楚,只是在那段日子里拼命学习,为的也就是能留在这所上海最好的中学里,不让那熟悉的校园风景变成转瞬即逝的过眼云烟,在凤凰花开,鹂歌声声的时节里不让彼此之间两米的距离越来越远,在纯洁无暇的学生时代续写那未完的友情诗篇,把对方的微笑永久的镌刻在自己的脑海里。
她终是如愿以偿,并且继任学生会的宣传部长,因为她的丹青妙笔征服了学校,也曾征服过上海。
罗紫妍很瘦,亭亭如出水芙蓉,柔柔似杨枝玉露。女孩的美丽,是因人而异的,但是却没有人质疑她的美丽。虽然美丽要分很多种,是一个很含糊的形容词。也许像清新脱俗的王语嫣,也许像冷若冰霜的小龙女,也许像情深意重的任盈盈,但那只是由性格决定的,她们的美如出一辙。
她总是把自己关在那间只有几平方的办公室里,听着贝多芬的《月光》或是《命运》,用一次次不厌其烦地即景素描来打发掉她全部的业余时间。窗子两侧雪白的墙壁上是她蹬着梯子完成的两幅素描:左侧是TITANIC雍容华贵的轮廓和那一对痴男怨女无言的海誓山盟;右侧是樱木花道咄咄逼人的目光和流川枫酷酷的眼神。生活即是如此,坐在精雕细琢的办公室里,单调而快乐。
罗紫妍的工作无非就是每月一期的校报,除了那几天,她大多闲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翻阅权威性的绘画书籍,但更多的时候,她却喜欢对着米兰的全家福出神,因为她爱他们。
似乎她的整个生命中就只有这两件事,一个沉静如水,另一个激烈紧张。她早已记不清自己是如何爱上的画画,却清楚的记得是如何狂恋上AC米兰。
第二章
1996年的春夏之交,AC米兰的第十五次登顶,带领她步入了足球的神圣殿堂。从此,她便开始为米兰伤神费心。可是恶梦还是在1997年来临,与尤文图斯百年庆典的盛大与显赫相比,米兰的第十一位排名却又显得那么滑稽。而当她终于决定与米兰一起复兴时,他们却又是那么军心涣散,散漫无征,甚至将罗伯特·巴乔扫地出门。一支曾经王朝过的球队战绩一落千丈自然是令人痛心的,好在她班上的足球队又让她燃起了对米兰的热爱。
班上的足球队是全校最棒的,他们的红黑剑条衫从来没有向任何一种别的颜色俯首称臣。锋线上的慕容是全校出名的快刀浪子,精湛的脚法和出众的速度让每一个对手望而生畏;前腰位置上的萧誉头脑灵活,神出鬼没,总是能在最关键的时刻给对手迎头痛击;左路肖阳的防守滴水不漏,传中球准确到位;还有后腰林枫,罗紫妍总是喜欢把他同阿尔贝蒂尼相提并论。
慕容是全校最出名的学生之一,以他的潇洒让女孩心动,凭他的技术让男孩羡慕。但他有自己的原则,对青梅竹马的女友心无旁鹜,所以对诸多美眉的暗送秋波熟视无睹。这与林枫形成鲜明对比,虽然他也一样英俊潇洒,玉树临风,却喜欢拈花惹草,游戏花丛。萧誉对任何事都漠不关心,女孩的漂亮,男孩的帅气,在他眼里不值一提。肖阳不太爱说活,喜欢独来独往,谁也猜不透他的心思,出了足球场就如大病初愈一样气若游丝。
罗紫妍的家离林枫家很近,两人从同一所小学迈进同一所初中,现在又在同一间高中教室里坐同桌。命运将他们联系得如此紧密,以致于在他们彼此的眼中,对方都是如此透明,没有秘密可言。
她是美女,是全校男生竞相追逐的目标,在圣诞节时的信箱里总是塞满了各式各样的卡片,有的炫耀文笔,有的自以为幽默,可是她统统都不理会。她对自己的未来不存有任何憧憬,总是认为在自己的学生时代不可能拥有真正的爱情,所以她从不看爱情小说,从不为虚构的情节感动,也不可能发出“问世间情为何物”的感叹。因为她是不幸的,她和母亲陆晓凡相依为命,甚至不知道父亲的模样。她背负着私生女的沉重心理负担,而家的清冷给了她性格中的孤僻和抑郁。而林枫就像邻家大哥哥一样悉心呵护罗紫妍,给她生活中的阳光面,就连罗紫妍自己都有一丝丝的迷乱,不知道应该把林枫放在哪个位置上看待。她终于知道,自己之所以拒绝无数男生投来的橄榄枝,是因为她爱的一直是林枫。
这是第一个令她动心的男孩,不仅仅因为他的帅气,但这也是第一个令他了解爱情残酷的男孩。她知道林枫一直拿她当作小妹妹,也知道两个彼此了解至深的人是无法走进爱的领地的。她也曾天真幻想过拥有一份像慕容那样少年纯真的爱情,但林枫毕竟不是慕容,她不会被一个女人牵住一生。
也许他们走在一起的确很般配,不然每次逛街怎么会有那么多卖花小贩递过来漂亮的红玫瑰?其实有很多女孩都非常羡慕罗紫妍,仅仅因为她是林枫的红颜知己。
高中一年级的时光无疑是最美妙的,男孩子们可以利用整个中午的时间去足球场上挥汗如雨,而那些比赛也多少带有了一丝赌博的性质。每次赢球,林枫都会把属于自己的可口可乐分一半给罗紫妍,照他的话说,那是有福同享。
“你知道三剑客吧,他们已经到了友谊的最高境界。”
“可我是个女的。”
“女的又怎样?”林枫一口气喝干饮料,说:“袁承志和青青结拜的时候不知道她是女的,就算后来知道了,还不是拿她